20 June 2009

陌生人

  記得小學的時候,每次夏天很熱,我跟我爸都會跑到他們房間開冷氣睡午覺,因為我房間沒有冷氣。通常我對午睡都沒什麼興趣,就會在地上自己玩玩具,沒想到我小時候就這麼乖,不會吵也不會鬧。怎麼現在反而有種越長越回去的感覺?

  有一次,好像是五六年級了,某一個炎熱的午後,我們又窩在冷氣房裡不想出來。大概是太無聊,也不想玩玩具了,我就開始找點樂子。然後我發現床頭擺了一本小書,應該是我爸睡前看的。既然閒來無事,就把它拿了起來,看了看封面,叫做《陌生人》,作者是李家同。那時候我也不知道這個人是誰,不過閒著也是閒著,就隨手翻了起來,沒想到一看就停不下來。雖然我一直都滿愛看書的,但並不是屬於那種閱讀很快的人,小學三年級就開始看金庸,花了整整兩年,也就是小五才把整套看完,也算是夠久了。不過當初那本不起眼的小書,在一個不算長的兩三個小時的午後,我就把它看完了。

  裡面是一則一則的小故事組成的,陌生人是其中的一篇。大部分的故事我已經不記得了,只記得其中一篇叫作李花村,裡面是敘述一個醫生,無意間進入一個像桃花源一般的理想國度,裡面的人都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,這位醫生非常的驚訝,因為他從不知道台灣有這個地方,詳細的內容我不多說了,這必須要自己看才能認真的感受。HERE

  看完了之後,我幾乎好久都沒辦法喘一口氣。心跳得很快,然後我哭了,靜靜的掉著眼淚。從來我都是一個很容易哭的人,特別是對這種故事,我總是沒有招架力,輕易的就潰堤。坦白說,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連去網路上看那篇文章,我的眼眶又紅了,這已經是不知到第幾次看了,還是沒辦法控制。

  另一篇是陌生人,HRER,作為這篇文章的主題,其實我想要講的跟它沒什麼關係,不過也是一篇好文,跟大家分享。後來我就愛看李家同的書,因為看著總是有莫名的感動,接下來幾年我又看了好幾本,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這本陌生人,甚至比李家同的名作《讓高牆倒下吧》還更愛。

  我想,跟那篇文章敘述的不同,如果你明知是熟悉的人,慢慢變成陌生人,應該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吧。這個改變的過程,如果沒有知覺,至少跟文中的老太太一樣,是幸福的,不過前提是這些陌生人都對她很好。相反,若是曾經熟絡的人,變成像陌生人一般的冷漠,我想那個失落感應該是很大的。

  其實每次當我在寫這些的時候,也絕的會有失公正,畢竟我每次都在最低迷的時候寫,自然會有一種強說愁的感覺,事後看起來,好像又沒那麼嚴重。要說我在無病呻吟也可以,但有時我也不過在誠實的反映自己的心情而已,看不慣的人大可不必再來,何必跟自己的眼睛過意不去。

開心的時候,我會想笑的嘴角裂到耳邊;
難過的時候,我會一個人坐在床上掉眼淚;
緊張的時候,我的心跳會到達每分鐘170下;
興奮的時候,我會翻來覆去整夜睡不著覺;
沮喪的時候,我會把自己關起來一整天不講話;

當這些時候,我會想要寫一篇網誌,記錄一下這個曾經存在的歲月。

親愛的陌生人,我希望妳不要變成陌生人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最熟悉的陌生人啊......
......
...算了...

Unknown said...

這是什麼風格?